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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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谦抑、平和、文明、规范的“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体现司法文明关怀,彭阳县检察院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关护长效机制。
2018年2月2日,贾某某因家庭矛盾将其妻子孙某某杀害。彭阳县检察院办理贾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时发现,二人育有一双未成年子女,长女11岁,长子4岁。现孙某某死亡,贾某某已被刑拘,贾某姐弟暂时寄居在其叔父家。突然的变故让这个家庭支离破碎,更让人揪心的是两个孩子目睹了案发的全过程,给其幼小的心灵造成巨大心理创伤,亦使生活陷入困境。
彭阳县检察院接到审查批捕案件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案的办理,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指派未检专干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将未成年人的关护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全过程。2018年2月13日,办案检察官和未检专干带着米面油和糖果等节日用品到贾某姐弟叔父家中看望。在关护过程中,案件承办人与孩子们贴心交谈,了解孩子们的心理状况,叮嘱他们检察关爱从不缺席、社会关爱一直都在,并鼓励他们好好生活、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同时,未检专干从专业角度帮助他们纾解案件造成的心理阴影,为孩子们打开心结。在与其叔父的交流中,希望他在生活中多与孩子交流,观察孩子的情绪变化,及时开导安抚。未检专干将与贾某姐弟保持通联,定期回访,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疏导。
本院将积极与县民政部门、教育部门、慈善协会及专业心理疏导机构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为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监护、心理疏导等问题给予帮助和引导。由未检专干牵头公诉、民行、控申等部门相互配合,以此案为契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关护长效机制,创新法律监督载体,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