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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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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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年春节日益临近,让农民工兄弟们安“薪”过年是件大事,确保他们劳有所得,腰包鼓鼓回家过年,是给忙碌一年的他们最好的礼物。彭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民事检察在推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协助农民工能够顺利拿到工资,根据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自2021年11月底部署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冬季专项行动”,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让农民工不再忧“薪”。截至目前,共办理农民工讨薪纠纷案件20件,支持金额401852.90元。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在办案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院党组对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改变以往民事检察部门“单兵作战”的工作体制,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指导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指导刑事检察部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件。
二是坚持依法监督,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民事检察部门把支持起诉作为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农民工讨薪案件协作机制,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诉讼,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与县法院沟通,建立农民工讨薪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对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的案件,县法院第一时间受理立案,为农民工节省诉讼时间,使得案件尽快审理,让农民工早日拿到“血汗钱”。在提起支持起诉的同时,针对个案特点,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注重矛盾化解,努力寻求在检察机关和解的办案路径,节约农民工诉讼成本,如办理的以吴某某为代表的11名农民工讨薪案件,受理案件后,检察官第一时间与被申请企业取得联系,受疫情防控因素制约,用电话多次进行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足一个月,吴某某等人就拿到了近11万元的劳务报酬。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法治保障持续有效。针对农民工权利受损后,及时、依法维权的意识不高,普遍存在收集、保留证据能力欠缺;一些用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落实实名制管理、无工资花名册和专用工资卡等问题,办案人员积极到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调取当事人身份和企业注册相关信息,甄别责任主体、明确法律关系,依法作出支持申请决定,为的就是不让农民工因“证据不足”造成“血汗钱”付之东流。
在今后的工作中,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农民工的“血汗钱”能够及时装进自己的口袋,为切实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