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既是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为消除宝妈们在商超哺乳的窘境,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城区内大型商场、超市、政务大厅及汽车站候车室等母婴室现状进行了调查走访。
通过调查发现,彭阳汽车站规范设置了母婴室,其环境优雅、设备齐全,不仅有婴儿床、饮水设施、沙发、微波炉、儿童爬行垫等用品,而且布局合理,被固原市总工会评为“爱心妈咪小屋”示范点。而县城部分商场、超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的母婴室则存在建设不重视、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针对母婴室设置不规范或者不符合使用条件的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份,对未按照规定设置母婴室的商超和公共服务场所,及时行使监管职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建设符合规范的母婴室,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城区内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设和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母婴室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母婴室位置指引,方便有需求的妇女更快更易找到母婴室,为婴幼儿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母婴室的“小空间”,体现的是对妇女的尊重和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彰显的是一座城市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水平,映射的是城市的“大温暖”,更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被监督单位均表示诚恳接受建议,愿同检察机关共同把未成年人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对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