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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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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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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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贤之近途,莫急于考功。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是客观评价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的重要方法,也是推动提升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各类人员干事创业激情的有力抓手。一直以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自身实际,对标最高检“考实、评准、用好”要求,实时优化考核方法,动态调整考评指标,持续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创先晋位,助推新时代彭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凝聚共识强思想。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宁夏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以思想引领为先导,夯实考核工作基础,不断更新考核理念,正确认识考核工作的意义。对考核对象做好思想动员,全面提升考核执行力,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促进干警良性竞争、主动担责,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工作氛围。
蹄疾步稳推改革。根据《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办法》以及《宁夏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陆续修订细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彭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等各类考核方案,不断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细化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实现了全员、全面、全时考核。
踔厉奋发干实绩。根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特点,按照政治素质和业务深度融合的要求,分别设立不同考核内容,从质量、效率、效果三个方面重点评价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同时运用谈心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方法,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检察人员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履职能力、精神状态、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赋分,建立以月、季度、半年、年度为时间节点的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分配、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通力协作促落实。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在考核工作中,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着眼全院“一盘棋”,不断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保障考核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院党组分析研判,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研究提出优化分工、改进业务、适时调整岗位等工作举措,全院上下一心,有力保障部门之间接口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考核结果运用的贯彻落实。
下一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主动探索数据赋能和智慧检务在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中的应用和实践,提炼考核数据,优化考核流程,提升考核效率,以新理念、新技术、新机制推动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实现新跨越,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