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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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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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生动、鲜活的模拟法庭,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的最有效方式。为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教育,加大对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力度,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彭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活动,来自县第四中学150余名师生进行了一场“沉浸式”法治体验。
模拟法庭围绕一起改编自校园欺凌引发的故意伤害真实案件展开。在“庭审”前,县人民检察院“小白杨”检察官姐姐全程指导,认真组织同学“排练”、规范用语和着装,讲解“庭审”涉及的基本操作知识及规则要求,力求还原庭审原貌。
法庭上全部“角色”均由县第四中学八年级15名同学扮演,“庭审”各环节严谨规范、气氛神圣庄严,法庭辩论精彩激烈。随着“小法官”法槌敲响,“小检察官”“小律师”们迅速进入角色状态,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公诉人”义正辞严,控诉犯罪铿锵有力,“辩护人”表现不卑不亢、能言善辩,“审判长”节奏把控有条不紊,环环相扣……整个“庭审”节奏流畅、精彩纷呈。观摩的学生全神贯注,被深深吸引。庭审结束后,现场的讨论声不绝于耳,同学们纷纷表示意犹未尽,几位“小演员”也分享了自己的感受与收获,并表示下一次自己要成为其中的一员。
此次活动邀请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联相关负责人参加,对“模拟法庭”活动进行点评,结合模拟法庭中同学们的表现进行指导,希望同学们以案为戒,莫要意气用事,做到明辨是非,遵纪守法。
现场“旁听”的县教体局和县第四中学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模拟法庭这种寓教于乐的情景互动方式进行普法教育,为同学们揭开了庭审的“神秘面纱”,有效拉近了法律与学生的距离,让学生们身临其境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实现了普法宣传从被动灌输式教育到以兴趣带动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转变,取得了良好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少年成长,法治先行。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小白杨”未检工作室将继续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宣传形式,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检察蓝”成为校园的保护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