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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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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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全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2024年以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固原市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三常态”确保检警协作配合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检察监督能力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水平双提升。
一是定期联席常态化。充分利用“侦协办”将检警定期联席会议作为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把脉会诊”,针对伪造公司印章、保险诈骗、敲诈勒索等案件,召开检警联席会议6次,会商研讨案件10件,提前介入3件,保证了案件研讨质效高、参考价值足。反馈讯问笔录问题9个方面,真正使联席成为“会诊室”,为高质效办案奠定基础。
二是检察监督常态化。充分利用“侦协办”平台,通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系统,对全县刑事案件、行政案件、110接处警记录、快办案件进行监督检察,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同时利用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监督撤案14件。线下协同彭阳县公安局对辖区主要乡镇派出所案件规范执法等问题联合排查督办,发挥行刑衔接机制,助力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是互学互鉴常态化。充分发挥“侦协办”桥梁纽带作用,探索开展实务大讲堂、法治培训常态化等交流学习活动,检察干警受邀为公安机关授课,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沟通交流,力促双方在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拍”,工作上“合力”,让“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模式落到实处。
下一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侦协办”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职能定位,不断深化检警协作配合,以监督促规范,以协作促效率,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