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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司法救助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2022-07-0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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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尊敬的彭阳县检察院叔叔阿姨们,您们好,今天下午放学回到家,当我从妈妈口中得知我将受到您们的救助时,我被您们这种乐于助人,不求回报的精神所感动.....”这是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救助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陈某甲用稚嫩的手写的一封感谢信。6月29日下午,陈某甲的父母代儿子给彭阳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了这封感谢信,同时也送来一面写有“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温情暖人心”的锦旗,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2021年5月23日,被告人海某某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私自挪动车辆,因操作不当,与车辆前方站立的陈某甲、陈某乙、毛某某相撞,致使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甲伤情为重伤二级5处,轻伤一级2处,陈某甲脾脏切除后构成七级伤残,十二指肠破裂修补术后构成十级伤残。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该案件线索后,随即赴陈某甲家中了解情况,年仅8岁的陈某甲重伤卧床,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陈某甲身体和心理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和创伤。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陈某甲进行心理疏导,并且与其父母沟通:“有什么难处你们尽管说,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孩子渡过难关,孩子还小,必须穷尽所有的办法使他恢复健康”。
后经审查,陈某甲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给予陈某甲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在给陈某甲发放救助金的同日,也为另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胡某某发放救助金4万元。
   2022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载体,推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衔接融合。截止目前,已开展司法救助3件3人,发放救助金11万元。

   下一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结合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不断优化救助效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各方“一盘棋”的司法救助格局,通过带案下乡,积极走访等方式摸排线索,为乡村振兴发展助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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