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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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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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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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从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聚焦贯彻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关于“三个规定”的政治要求,坚决扛起落实“三个规定”政治责任,积极推进“三个规定”与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度融合,狠抓“三个规定”责任落实、制度落细、成效落地。
2022年1-6月份,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填报率为100%,“有情况填报”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4件,部门负责人填报4件,无主动过问情况,无领导干部插手案件办理情况。彭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三项措施拧紧落实“三个规定”发条不松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已成为检察干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一是扛起院领导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把“三个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引领示范作用,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头落实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的填报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全院干警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有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做出表率。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积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制发了“三个规定”倡议书,通过“两微一端”宣传报道、设置电话彩铃、印发宣传手册,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三个规定”学习视频,并利用户外宣传屏将循环播放相关视频,向广大群众宣传“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增强群众知晓率。同时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形式,多渠道接受群众和当事人、代理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确保“三个规定”落实落地落细,筑牢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
三是落细部门责任,强化考核监督。全体干警以部门为单位,定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填报情况,每月末检务督察部门通报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情况。在《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检察官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应当记录报告,未全面如实记录报告的,案件不计入考评得分;未按规定填报的,将体现在绩效考核中,并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下一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之以恒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举措。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深化运用“上下联动、相互印证”排查整治机制,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一体抓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检察人员更加公正廉洁,检察权更加依法规范运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