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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开放日活动
2020-12-0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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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7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开放日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按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12月1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白阳镇中心学校以“法治进校园”的形式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开放日活动。
    活动中,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向全校学生发放了“一号检察建议”讲解、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等宣传手册共计200余份,为每一名学生发放了“助学礼包”,送出了检察温暖和关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春作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为全校100余名师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让同学们近距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感知法治力量。他首先介绍了什么是宪法和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然后从青少年学习宪法的意义、公民权利义务及宪法中有关青少年保护的法条、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未成年人如何预防性侵犯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宣讲。秦春同志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学习宪法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学习宪法要从娃娃抓起”,要通过学习宪法,让青少年知晓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做到自觉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表示,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不断完善构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不断完善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机制,不断参与建立多方联动协同机制,积极助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自治区人大代表、白阳镇中心学校校长马应祥对本次活动做总结发言。马应祥校长首先代表全校师生对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此次活动表达感谢,并表示在后续的教学工作中会加强教师对宪法、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教师的法治观念、夯实法律知识基础,进而将法治宣传教育穿插于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去,引导学生做好“守法小公民”;其次,重申了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的重要性,叮嘱同学们在认真学习宣传手册后,还要将手册和法治课内容传达给自己的家人,提醒父母要积极配合学校和司法机关的工作开展;最后,马校长对师生学习宪法的后续工作做了详细安排,本次活动遂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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