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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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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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的日子咋过?几个娃娃年龄还小着呢,咋拉扯大?”彭阳县某乡镇村民马某甲曾经一度陷入绝望。
2024年5月,马某甲妻子杨某某乘坐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杨某某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马某甲几近崩溃,家中失去主要劳动力,留下4个未成年子女,马某甲因照看孩子上学,无法外出务工,家庭收入锐减,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日前,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卓越检察工作室”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这一线索。经检察官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后,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联合救助。最终,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和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动救助,给予马某甲及其子女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经与马某甲所在村民委员会沟通,协调镇人民政府与县民政局,给马某甲4个孩子办理了低保,纳入监测,每人每月领到410元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并且多次开展案件回访,对孩子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孩子健康生活、好好学习、快乐成长。
检察官还与马某甲持续保持联系,时刻关注他们一家的生活。今年9月开学季,因马某甲的次女马某丙确因身体原因不方便住校,摇号的学校距离租住地太远,检察官与县教育体育局积极沟通协调,妥善解决了马某丙上学的问题。“谢谢检察院的关心和帮助,生活有了保障,孩子学习成绩也好,我相信日子能够越过越好。”马某甲说,困扰其多日的孩子入学问题妥善解决,马某甲脸上露出了微笑。
“司法救助不是‘给钱了事’,而是要‘救到点上、帮到心里’。”“卓越检察工作室”检察官说。马某甲的案例,是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精准救助、长效护民”的生动缩影,也是该院“守民福祉、抚民情怀”的鲜活注脚。从4万元救助金到后续定期进行心理疏导,从办理低保到协助转学,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用“绣花功夫”织密民生保障网,让每一个身处困境的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