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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达15万余元!兴庆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伪劣口罩案
2020-06-2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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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6月22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王某、陈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该案是兴庆区法院受理的又一起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由兴庆区法院院长李彤伟担任审判长,兴庆区检察院检察长曹湘宁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陈某某负责经营兴庆区某保健品经销部。2020年1月,被告人王某、陈某某得知新冠肺炎疫情市场急需口罩后,遂联系他人寻找货源,欲购进销售盈利。后二被告人购进大量劣质仿冒“3M9001”口罩、“飘安牌”口罩及“KN95”口罩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98294元。2020年2月3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接他人举报后,前往二被告人经营的保健品经销部及住所进行检查,当场扣押了大量尚未销售的劣质仿冒口罩,货值金额57948元。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已售金额和未售金额总计达156242元,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节奏紧凑、高效有序。由于该案控辩双方对犯罪金额的认定争议较大,法院将择期宣判。部分媒体记者、社会群众现场旁听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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