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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部署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2020-03-2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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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3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今年全区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开展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新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兰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院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以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监督、“联手治乱象合力护资源”等专项活动为抓手,提升案件规模和质效。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危化品管理、产品安全质量、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公共安全领域,在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保护,大数据、个人信息保护,文物文化遗产、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

    会议强调,要加大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办案力度,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对已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监督整改落实,发现行政机关久拖不改,敷衍了事的,坚决依法提起诉讼。通过与行政机关的协调联系,推进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探索和实践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保护公益的新机制。探索推进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已有实践基础上,加强与人民法院协调沟通力度,进一步明确相关领域惩罚性赔偿认定标准、适用范围、管理支配等问题,争取办理一些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案例。针对去年国有财产、国有土地领域的案件数量较少问题,各基层院今年至少办理1件“国”字头的公益诉讼案件。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会议强调,各级检察院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找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定位。主动发现、收集与公共卫生安全有关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防疫物资资金补助、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严格按照最高检部署要求,在当地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把握好案件办理的必要性、时机和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稳妥有效地助力地方复工复产、恢复经济,补足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盲区和缺漏,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

    据了解,2019年,全区公益诉讼立案76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1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领域64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0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3件,“等”外探索领域2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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