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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部署着力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老大难”问题工作
2020-03-2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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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3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区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上明确,今年,全区检察机关将通过持续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推动解决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化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案结事不了、行政争议化解难的问题比较普遍,导致当事人不断上访,严重影响群众的获得感与社会和谐稳定。全区检察机关将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牛鼻子”,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会议明确,专项活动涉及的案件范围是行政检察部门正在办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的行政申诉案件,以及检察机关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当事人仍在向检察机关申诉的案件。专项活动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重点是严重损害公民、组织实体权益的案件;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涉及多名行政相对人的群体性案件;严重影响法律正确实施、需要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案件;其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等。全区各级检察院根据案情,可以采取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检察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做好以抗促和、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动员撤回监督申请等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检察院要在工作中遵循精准监督理念,紧紧抓住可以协商、调处概率高的案件,下大力气化解行政争议。要融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创新方式方法,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争议化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审判调解、律师调解等加强对接,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同时规范和加大公开听证力度,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在保障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做深做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化解难度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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