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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新任职(晋级)人员集体谈话会
2021-10-1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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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10月9日,自治区检察院举行2021年新任职(晋级)人员集体谈话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陆春主持会议。会上5名新任职(晋级)人员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我会把组织的重托作为一个崭新的起点,以新的姿态、新的境界,尽快深入新的角色,以扎实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回报组织的重托和期望。”第二检察部主任杨涵表示。“作为年轻干部,生逢伟大时代,我们要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念理想,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效的执行力和敢于直面困难、勇于开拓进取的担当作为诠释对党忠诚,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检察栋梁。”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余川表达了自己的任职决心。“我现在距离退休还有1年零8个月,这次晋升职级,体现了组织和领导的关怀,我将把这份关怀化为工作动力,在岗一天,努力一天,发挥好传帮带作用,让宁夏文检品牌传承下去。”技术处三级调研员李勇长说到。

    时侠联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对新任职(晋级)人员表示祝贺,并提出殷切的期望。指出,同志们的提拔任用、职级晋升既是组织培养的结果,也是干部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更是同志们自身努力的结果。


    时侠联检察长强调,要加强学习实践,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珍惜光阴、不负韶华,持之以恒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个人言行上。要有专业能力不足的紧迫感,持之以恒提升专业能力,主动带头多办案、多调研、多进行业务数据分析、多动笔、多思考,自觉在实践中加强学习锻炼,练就准确把握形势、主动担当作为的硬本领。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选树身边先进模范,大力弘扬实干担当的精神。要正确对待职级晋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的每名同志都体现着用人导向。老同志要发挥好余热,发扬自身专业知识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给年轻干警做好榜样,发挥好“传帮带”作用。选拔任用、晋升职级的处长,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当好支部书记又要当好部门处长,既要抓好党建工作又要抓好业务工作,既要带头办理案件,又要管理指导好业务条线工作。年轻干部要铆足干劲,苦练内功、提升修养,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要严守廉政纪律,树立良好形象。要坚守职业良知,充分认识到不公不廉是检察人员最大的耻辱,自觉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要守住法纪底线,敬畏法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反面典型案例为警示,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筑好“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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