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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动履职推动“质量建设年”落地见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调研石嘴山市、吴忠市检察工作
2022-04-0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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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3月30日至31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率自治区检察院调研组一行到石嘴山市、吴忠市检察机关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检察院、石嘴山市检察院、平罗县检察院、吴忠市检察院和利通区检察院,实地察看各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开听证室、认罪认罚具结室、远程视频接访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等功能区建设和应用情况,深入了解各级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能动检察、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等情况,研讨促进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



    调研组在石嘴山市检察院、平罗县检察院、吴忠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石嘴山市、吴忠市检察机关工作汇报,与各级检察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围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及办公室条线工作,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定措施,调动全体检察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和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上来,促进全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时侠联对石嘴山市和吴忠市检察队伍开拓进取的良好风貌、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给与充分肯定,勉励他们要进一步担当作为,持之以恒做优各项检察工作。

    时侠联强调,依法能动履职就是要以“国之大者”的政治胸怀,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好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参与社会治理,以检察自觉检察担当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科学运用最高检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凝心聚力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时侠联要求,要从强化提前介入侦查取证,深入开展立案监督,着力提升侦查监督质效,优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提高退回补充侦查质量,科学管控不捕率、不诉率,提升抗诉工作质效,规范、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积极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等10个方面持续做优刑事检察,自觉、主动融入国家治理,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研析,提出对策建议,促进诉源治理。要努力做好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标督导、推动作用,不断增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主动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并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重点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充分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客观、平和地对待案件处理结果,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不断深化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4+5”法定办案领域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积极建立并激活各项工作机制,抓实抓好各类专项监督活动,精准发现公益诉讼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治理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形成案件规模效应。要注重培育典型案例,激励检察官牢固树立办理典型、精品、指导性案例意识,实现用典型案例引领法治、促进治理的社会实效。


    调研组还现场观摩了平罗天河湾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情况,并在宁夏秦汉渠管理处了解了引黄古灌溉区黄河世界遗产保护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听取相关行政部门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议,就进一步汇聚公益保护合力,推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更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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