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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上前城检察院纠正一起未成年犯刑期计算错误案
2018-07-1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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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5

 

    为认真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试点工作,银川市上前城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加大对服刑人员刑期计算审查力度。日前,该院驻宁夏女子监狱检察室审查纠正了一起未成年女犯刑期计算错误案件。

    服刑人员苏某某出生于2001年3月。2017年,刚满16周岁的苏某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2年,羁押于宁夏银川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经公安机关查明,苏某某于2017年4月19日涉嫌教唆他人吸毒,检察院于2018年4月9日决定对其监视居住。4月18日,苏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5月2日交付宁夏女子监狱执行,刑期自2018年5月2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

    驻狱检察官审查后认为,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5月1日这一期间苏某某被羁押于强制戒毒所,在计算刑期时应当予以折抵,而法院在苏某某的刑事判决书中,未将这段时间计入刑期。该院依法向案件审理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法院采纳了上前城检察院的纠正意见,对苏某某的刑期重新计算,折抵了先期羁押的24天,并将纠正回复及时送达了上前城检察院。

    据悉,今年以来,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以入监检察为抓手,及时发现并纠正了刑期计算错误案件3件3人,其中1人为未成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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