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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侠联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 出席二审法庭
2018-12-1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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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右)出席二审法庭

 

    12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时侠联代表检察机关出席由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上诉人何某某抢劫、敲诈勒索一案,依法履行职务。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

 


    2017829日凌晨050分许,被告人何某某在悦海新天地地下停车场内伺机抢劫独行女司机刘某某,因刘某某快速上车并锁上车门驾车离开,未能得逞。201795036分,被告人何某某在悦海新天地地下停车场抢劫醉酒被害人石某某,并采取刀刺、砖击、绳勒的方式致被害人死亡。同年96日,被告人何某某用石某某手机号向石某某胞姐发短信,要求其给被告人转账6万元,否则石某某就有麻烦,被害人石某某胞姐未转账并报警。一审法院以被告人何某某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何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案件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负责办理。

 

时侠联检察长实地查看案发现场

 


    受案后,时侠联认真审阅了卷宗,审查了上诉人何某某上诉理由,提审了何某某,听取了何某某的供述和辩解,实地查看了案发现场,与侦查人员交流,了解案件侦破过程,审查案件期间调取新证据12份。开庭前,时侠联认真准备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和出庭检察员意见书,充分做好开庭准备工作。庭审中,有针对性的对上诉人进行讯问,针对法庭争论激烈的焦点问题发表出庭意见,指控犯罪。因该案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要求,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入额领导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带头办理案件40件,对于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指导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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