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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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银川市检察机关采取“互联网+”工作模式,有序有效做好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线上办理、法治宣传、观护帮教工作,全力为未成年人编织坚固的“保护网”。
银川市检察机关坚持线上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确保疫情期间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办理“不打折”。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远程提审的方式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连线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在四方“在场”的情况下同步视频,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开展亲情会见,进行亲情感化,既提高办案效率、履行未检职责,又严格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交叉感染。
同时,银川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线上授课模式中存在的假冒老师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和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发送微信推文《家长们,检察机关防网课诈骗提示》及温馨贴士,建议教育局严格落实网络教学过程中的群主管理责任,妥善保管学生注册网络课程中收集到的家长及学生个人信息,杜绝出现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加强疫情期间网络教学安全预防。
银川市检察机关搭乘“云课堂”顺风车,开通线上法治课堂,使学生们足不出户学习法律知识,接受心理健康辅导。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通过录制《检察官来支招:宅有方,小朋友们如何提高心理免疫力》《疫情期间不可触碰的底线》等心理、法治微课堂,邀请儿童心理咨询师线上帮助“宅”在家中的未成年人学生做好疫情隔离期间的心理调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及案例,检察官带领同学们了解疫情期间的“不文明行为”“违法行为”,共同严守疫情防控的底线。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将更系统、更新颖、更具有知识性的真实案例与法律知识相结合,线上同步推送至各学校。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和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律动手指舞”和“防疫童谣手指操”这一简单易学的方式,向孩子们传递防疫卫生知识。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还将帮教对象延伸至集中隔离点的未成年人,更加关注因疫情引发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逐一向隔离留观未成年人家长致电,了解他们与孩子在隔离期的情况及需求,及时提供心理干预。
针对疫情防控的需要,银川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及时调整传统帮教方式,将面谈、回访等面对面帮教方式改为“互联网+帮教”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上法治视频课、电话等多种方式了解观护对象近期日常表现情况,并告知帮教对象疫情防控期间应该遵守的各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需外出应戴好口罩,不聚会、勤洗手、常通风。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欣蕾”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在积极协助村、社区开展疫情摸排工作的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工作。“欣蕾”未检工作室检察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小宇(化名)开展了观护帮教工作。视频中,检察官余学梅给小宇上了一堂主题为《尊崇法律,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捍卫者》的专题法治课。课后,余学梅鼓励小宇在生活中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坚决不能再次触碰法律的红线,努力学习,成长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并提醒小宇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自我防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微信视频及电话的方式,对附条件不起诉期限内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考察期限内的监督回访,向涉案未成年人解读案件程序及法律知识的同时,了解他们的身体健康情况。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2名检察干警受理了3起3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案件,为涉案未成年人搭建帮教“连心桥”。被帮教的未成年人均因盗窃物品价值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委托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实施异地帮教。经过对接,受案检察官与委托帮扶单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被帮扶方3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订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协议。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丽敏就有关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的意义、目的、注意事项以及签订三方协议的目的等进行了讲解与告知,张翔宇对被帮教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了法治思想教育。
随着银川市中小学生陆续重返校园,银川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继续做好“法治进校园”工作,把贫困地区乡村小学、中学作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查、督导,推动落实的重点,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兴庆区检察院未检干警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实现检察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四方到场,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