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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皮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两人涉嫌犯罪被审查起诉
2020-07-2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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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7月21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进行审查起诉。 

    2013年9月以来,男子于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租赁一间房屋,注册为“银川市兴庆区某凉皮加工店”生产凉皮。为使凉皮色泽鲜亮、口感筋道,于某某在凉皮中加入有毒有害物质硼砂。2018年初,于某某将此店转让给表哥姬某某,并将在凉皮中加硼砂的方法传授给表哥姬某某。姬某某从银川一家化工商店购进硼砂,并在经营过程中长期添加硼砂。2019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店查封,现场缴获剩余硼砂28.4公斤,并将该案移送至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经自治区食品研究院检测,在凉皮中检测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今年6月29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于某某、姬某某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141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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