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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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结合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公益诉讼与百姓生活为切入点,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公益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实际行动,真正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
组织开展“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四个最严”要求,根据本地实际,集中清理危害农村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筑牢农村市场食品安全防线。针对辖区内部分百货批发部、购物超市、商店销售过期食品、家常压面坊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乡镇政府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组织开展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助力中卫市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全市二次供水环境,切实消除侵害居民生活用水和饮用水安全利益问题,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 让人民群众住得舒心
守护母亲河“再回头看”。持续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再回头看”,推动黄河中卫段河道及滩地被占问题清理整治。全市两级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堆积砂石、种植高杆农作物、非法构筑鱼塘和倾倒垃圾等妨碍河道行洪安全情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保护“母亲河”安全,助推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
聚焦公益损害突出问题 让人民群众用得放心
管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通过部署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医保基金管理,进一步推动中卫市医保基金使用状况更加规范,责任体系更加健全,联动机制更加完善,维护广大群众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守护“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 让人民群众走得平稳
组织开展窨井盖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以推动落实最高检“4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以“窨井盖安全”为切入点,及时开展窨井盖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推动形成问题窨井盖治理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中卫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重点关注居民小区部分业主在无防护栏的室外窗台上放置花盆、菜坛、箱子等杂物的情形,在充分进行社情民意调查的基础上,依法监督行政机关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