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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停车与保安起争执 泄私愤打伤人被判刑
2019-08-2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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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在停车场因停车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被人劝离后男子怀恨在心,次日凌晨来到停车场将保安打伤。近日,由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某故意伤害案,经法院开庭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审查,2018年9月16日20时许,在中卫市创业城附近酒店的停车场,吴某某和保安王某某因停车问题发生争执,后二人被劝离。次日2时许,吴某某因之前的事情对王某某怀恨在心,遂来到酒店附近,利用头上绑衣服,嘴上戴口罩的方式对自己进行伪装后拿着金属甩棍在酒店东侧拐角蹲守,见王某某从酒店出来后吴某某上前用甩棍、拳头对王某某乱打,将王某某打伤。经鉴定,王治平的伤情已达轻伤一级。案发后,吴某某赔偿王某某85300元并取得谅解。

院审查认为,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吴某某系初犯、偶犯,犯罪后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够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意法院作出的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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