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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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坡头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创新项目为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保护,我院是西北地区唯一一个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的检察院。
我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政策,积极构建体系化机制,倡导保护性司法、恢复性司法,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通过构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对失足未成年人实行全程跟踪帮教,引领“迷途羔羊”理性回归社会。截至目前,已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观护帮教,对24名涉罪未成年人,全部开展个案帮教。并由宁夏乾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爱心企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技能培训、生活指导、心理疏导,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顺利回归社会。今年,我院继续创新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在实现沙坡头区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幼童保护”专项活动。
沙坡头区检察院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总结,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工作创新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