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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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水平,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检察日常工作渠道,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学习成果运用于司法工作,切实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3月31日上午,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就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3名听证员参加,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新麒主持。

【基本案情】
林某某在3岁时被拐卖,11年后被找回。在此期间林某某的父母一直寻找孩子,无固定职业,靠打零工维生,收入大都花费在找孩子上,家庭生活困难,犯罪嫌疑人未向林某某家庭进行任何赔偿。林某某被找回后,与父母关系生疏,亲情淡漠,急需心理疏导,故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
某公司雇佣雍某某、李某某(夫妻关系)提供劳务后,欠付其工资共27671元。雍某某、李某某多次催要未果,将该案诉至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到期未付后,雍某某、李某某申请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某公司已停业,无法执行到位。申请人雍某某、李某某因年老体弱均无劳动能力,除低保收入外无其他经济来源,且李某某一直身患心脏疾病,常年吃药、住院,生活困难,故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司法救助条件审查情况,阐释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和依据,申请人陈述了申请救助理由及生活条件等情况。经过提问和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林某某、雍某某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救助意见。

会后,听证员和申请人一同对检察机关主动开展司法救助,解决群众困难,以公开听证促公正透明表示认可和满意。检察机关主动将公开听证机制引入国家司法救助,既体现了为民服务的情怀和不止步于办案的人文关怀,也强化了司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了检察公信力,促进了社会各界更深入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和公开听证的意义,推动司法救助和公开听证工作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