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SHANG QIAN CHENG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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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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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SHANG QIAN CHENG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精神,系统总结前三季度业务工作,更高质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月26日,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三季度业务分析会商会,聚焦短板弱项,深入检视剖析,谋划部署第四季度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铁轮主持,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四级以上高级检察官助理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数据情况通报、银川市检察院第三季度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精神。第三检察部通报了1至9月检察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及各检察官办案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围绕主要业务工作分析短板弱项,查找原因,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举措。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业务工作进行了点评,针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安排部署第四季度工作。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凝聚共识、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年底争先进位。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办案力度。根据最高检新修订的考核指标取值方式,细研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加大对业务数据的动态监测,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聚焦重点、自我加压,着力提升“减假暂”案件书面提出纠正意见率,争取第四季度“减假暂”案件书面提出纠正不当意见数在全区排名第一,书面提出纠正不当意见率在全区排名靠前并达到全国平均值。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推动“派驻+巡回”协同发展。加强与监管场所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共识。总结前期巡回工作经验,做精做细巡回检察,切实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水平。克服银川地区被监管人数体量大这一不利因素,与其他基层院共同推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书面监督意见率向上向好发展。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深入推进“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紧盯罪犯计分考核、病情鉴定等环节,严把案件办理的实体与程序关,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