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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再解读 常抓不懈 以讲清促悟透
2021-05-1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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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5月10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进一步加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学习教育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湘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再次解读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推动自查的十项措施》及“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相关政策等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推动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全体干警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务必消除无需、无关、无用、无力、无感这些思想上、认识上的盲区,坚持从中央的严肃性、解决问题的重要性、群众反映的强烈性等方面推动自查自纠。二是要切实强化自查措施,推动自查自纠的紧迫性。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到自查自纠是这次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是关心爱护政法干警的重要法宝,务必要消除迷惘、观望、矛盾、侥幸的心理,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善用思想发动感化、自查从宽引导、善用被查从严倒逼、身边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自查自纠。三是切实强线索核查,推动自查自纠严肃性。在实体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程序上规范线索处理;在质效上坚持实事求是;紧盯案件评查发现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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