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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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前移监督关口,充分发挥检察官监督办公室职能作用,石嘴山市人民检察多措并举,创新监督工作机制,严格遵循依法监督、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相结合、普遍监督与突出重点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
建立通信网络联系机制。“检察官办公室”电话及办案人员的手机号码向辖区各公安派出所公开,建立电话、微信、网络联系平台,在对案件信息严格保密的前提下,确保侦查人员及检察官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制度。“检察官办公室”干警定期或者不定期查阅侦查卷宗,监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及其对受理案件线索的处理等情况。
建立提前介入侦查机制。“检察官办公室”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等案件启动提前介入侦查机制,适时派员参与案件讨论,共同分析案情,提出侦查取证建议。
2021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派驻检察官28人次,依托“检察官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2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9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