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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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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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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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肉、禽蛋类(牛肉、羊肉、鸡、鸭、鱼、禽蛋等);鱼类;各类生鲜蔬菜;干货、调料类;粮油面米等预包装食品等。
2.配送数量
60人左右工作日早中餐和10人左右晚餐所需食材,服务期限一年。
3.质量要求
⑴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示完整、感官无异常,有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
⑵肉类:牛羊肉(提供所供批次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禽类两证齐全,感官无异常;
⑶鱼类: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
⑷蔬菜瓜果:国家标准NY/T654-2002 绿色食品,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的规定,属无公害蔬菜水果,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
⑸冷冻类、蛋类及干货类:蛋类指标汞(以Hg计),mg/kg≤0.03;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
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4.配送时间、方法
正常情况下每周配送2-3次。食堂在每次配送前1天提供所需食材清单及要求。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准时将所需食材送至干警餐厅,由相关人员验收确认。
若遇有特殊情况,根据要求,2小时内配送到位。
5.价格及货款结算
供应商需承诺按正常的价格形成机制对食材进行定价,每种食材价格均应低于市场零售价(各类食材价格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百花市场当天价格作为参考标准)一定幅度。
食材款每月结算一次,供应商按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发票明细列明每种食材)。
二、供应商相关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食品配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格证书。
2.经营品种须涵盖上述“配送品种”食材。
3.具备冷、鲜及冻品食材的相关储藏和配送设备。
4.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配送流程。
5.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三、招标流程
1.招标文件发布
市检察院于2021年9月23日发布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公告。
2.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
⑴材料递交时间截止2021年9月27日17:00之前。
地点:市检察院608办公室(大武口区星光大道393号)
投标资料递交要求: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密封后盖章。
3.投标人须提供的标书文本资料如下:
⑴投标人简介及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标时须查看原件)。
⑵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材料。
⑶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
⑷业绩材料(2018年以来签订的食材配送合同,三份以上)。
⑸相关冷藏及配送设备,应附文字材料及照片。
⑹本招标公告附件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联系方式:15809620104(赵先生)
5.开标
⑴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
评标地点: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⑵评标委员会组成:由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干警代表5人,食堂管理1人,检务督察1人。
⑶评标程序:
评标小组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最终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⑷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标书请按附件评分表顺序组档)
6.根据评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7.公示
招标结果将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和“石嘴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在公示期内(招标次日起2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咨询市检察院办公室。电话:15809620104,3923080。
四、其他
1.经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后,开、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或变更采购方式。
2.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保证金。
五、合同签订
公示后如无疑义,我院将与中标公司签订《食材供应配送合同》。
六、期限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2021年10月1至2022年9月30日止。
附件: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评分表
附件: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