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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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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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凝聚检察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保护生态资源的工作合力,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石嘴山市林长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督导等七项工作机制,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司法职能,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形成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协调联动,最大限度保护森林和草原等生态资源的发展新格局。
《意见》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市林长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保护生态资源的使命感、责任感。深化学习交流,采取互邀授课、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参与办案等方式加强工作实践锻炼,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以案释法、共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宣传,营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做到协作有“力”,配合有“度”,监督有“效”,实现“1+1>2”的叠加效应,为生态资源保护提供检察保障,让“检察蓝”更好助力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