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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微析疑破难点 “分身”显现暴罪行
2024-03-22    来源: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何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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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近期,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上诉案件中,上诉人杨某某故意将其微信“分身”用于作案,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该细节,引导公安机关对微信“分身”进行电子取证,发现其犯罪的有力证据,杨某某认罪服法。

  杨某某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为掩饰其罪行,使用微信“分身”与上线及操作手联系,支付操作手工资、持卡人报酬。杨某某到案后,一直隐瞒上述情节,公安机关对其微信电子取证未发现有效证据,杨某某拒不认罪。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敏锐察觉到杨某某存在使用另一个微信的可能,最终发现杨某某使用微信“分身”作案的事实,杨某某面对公安机关对其微信“分身”取证得到的大量证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编辑】:李佳君
【来源】: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