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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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和关于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工作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案卡填录、文书制作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作为夯实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的基础,立足“三个导向”,开展了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日常核查工作,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在推动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上取得新进展。
坚持问题导向,核查不规范问题。核查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相关数据、案卡项为重点,聚焦关联案卡项和常见、多发问题,对案件进行逐案核查,精准发现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检察官准确、规范、完整地填录相关案件信息,规范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的制作和审批流程,切实发挥了检察业务数据“质检员”的作用。
强化责任导向,提升案件办理质效。针对核查中暴露出来的“重办案轻填录”的错误理念,通过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的方式,提醒检察官及时反馈和更正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导检察官树立案卡信息填录、文书制作与办好案件同等重要的意识,自觉落实案卡填录的主体责任,用足用好“数检通”校验功能,在案卡填录完毕后,及时进行校验,确保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有效将业务部门的自我管理与综合业务部的协同管理相结合,切实通过提升业务数据质量助推高质效办理案件。
落实监管导向,提升业务数据管理水平。立足落实业务管理现代化新要求,在利用好信息化智能软件开展监管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避免因案卡错填、漏填、迟填等造成数据失真问题,定期开展对案卡、文书的巡检、工作提示、内部通报、流程监控等工作,切实发挥业务数据管理对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支撑作用,更好地提升业务数据管理水平。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三个导向”,每月末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建立专项核查台账,落实监管工作,做到经常性数据核查和提醒,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