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近年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稳步开展轻罪治理工作,综合运用多种轻罪治理法治工具,将相关工作持续向案前预防及案后治理两端延伸,以制度为依托,形成轻罪治理工作的石嘴山检察路径。
——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模式。根据本地区刑事案件类型,优化本院人员配置,按照案件类别成立专门办案组,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由案管部门对案件办理进行流程监控,推动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对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做到“三简化七统一”,提升轻罪案件办理的诉讼效率。同时,与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健全完善轻罪治理协作机制,对适用速裁程序的认罪认罚轻罪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构建“全流程”简化速裁模式。
——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通过提存赔偿保证金,我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赔偿意愿,我愿意接受赔偿金。”听证会上,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如是说。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因偶发矛盾将被害人致伤,经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协商未果,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被害人的心结也未能解开。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赔偿意愿,但因双方未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一直未予赔付,符合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条件。承办案件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双方均释明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法律后果,阐明赔偿保证金数额的计算依据等,犯罪嫌疑人自愿向检察机关公户提存了赔偿保证金,被害人亦同意检察机关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并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处理。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会签相关制度、机制,共在4起轻微刑事案件中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充分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和解认罪意愿,保障了被害人的求偿权,修复了“小案”中的社会关系。
——完善轻罪案件非刑罚处罚措施。2024年,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会签《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试行)》,规范社会志愿服务工作,规范考察程序和参与志愿服务程序;根据认罪认罚拟被不起诉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等程度实际情况,在办案期内,指定其向所在社区、行业主管内部等机构提供特定时长的社会公益服务,同时根据服务表现情况判断其是否真诚认罪悔罪并依法作出处理。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共同会签《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涉案人员参与社区公益服务工作方法(试行)》。在办理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时,将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并签署《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承诺书》,作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考量因素,并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实际居住地等因素确定社区公益服务的时长、地点等。社区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定内容的社区公益服务,由担任检察官助理的社区主任负责监督考察,并将犯罪嫌疑人公益服务开展情况书面反馈检察机关。目前对拟判处拘役缓刑的5名被告人开展了相关社区公益服务。
——运用双助理制度,推动“检力下沉”。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中,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探索推行“检察官+村官”双助理工作机制,54名员额检察官与辖区317名村(社区)主任互任助理,村干部熟悉社情民意、检察官擅长释法说理,二者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改“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打通检察为民“最后一公里”。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在化解信访工作中,包村检察官主动邀请村(社区)主任参与听证案件120件次,积极开展简易听证,率先在全区对年老、体弱、残疾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开展上门简易听证,让基层社会治理不再“短腿”。
——强化类案分析,找准治理切入点。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整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大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定期梳理辖区内常见、多发违法犯罪案件特点,开展社会治理工作。针对盗窃、寻衅滋事、赌博等案件特点,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及时开展案件串并分析,强化立案监督工作;通过梳理交通肇事案件,启动府检联动机制,协力整治农机违法上路治理难题;针对土地矛盾引发故意伤害案件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积极推动农村土地纠纷化解,切实减少类案发案率。
下一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理念”,坚持两级院协调联动,扎实推进“轻重分离、制度赋能、数字分析、延伸治理”的轻罪治理新格局,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实践探寻轻罪治理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