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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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河长(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推动治山、治水、治林有机结合,2024年9月23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立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玉及市河长办相关人员等,开展常态巡河巡山工作。

巡查人员先后来到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十二分沟、大峰沟、贺兰山东麓韭菜沟等地开展巡查,围绕是否存在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破坏水生态环境,是否存在侵占林地、非法捕猎等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多样的行为等进行了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听取了市水务局相关人员对十二分沟水利改造工程和大峰沟防洪工程的介绍,“三长”结合各自职能就服务保障自然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自2024年以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常态化落实“河长(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采取“自主巡查+联合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巡河22次,巡查林地8次,发现线索19件,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融入绿色发展大局,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发挥“三长”工作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建设现代化美丽石嘴山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