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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检察机关2022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2022-07-1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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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等相关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石嘴山市检察机关2022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上半年,石嘴山市检察机关按照“三个规定”要求,对填报领导干部过问、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共填报112人130件,2人填报主动过问情况。其中,市院33人36件(院领导填报13人16件),基层院填报79人94件。两级院均无“零填报”和“零报告”,填报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无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情况的填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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