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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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石嘴山市检察院2019年5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法治进校园的同时对教育部门针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和知晓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方式向28所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导主任就“是否知晓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具体内容”、“是否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2019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通过重点督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联合教育主管部门集中开展对教育部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检查督导工作,通过翻看台账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查访学校幼儿园51所、校外培训机构4所,重点对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学校进行了集中检查,从是否建立预防性侵害制度、是否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教育、是否严格执行教职员工招录审查机制、学生宿舍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一一核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学校在预防性侵害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教育形式单一等问题,检察机关现场反馈责任学校并要求立即整改。市检察院李清伟检察长在检查过程中亲自走访部分学校了解“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