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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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7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建设过硬队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整体呈现有序发展、稳妥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大局意识,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中心工作中谋划布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市场经济秩序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76件101人,提起公诉85件107人,其中7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跟进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将行贿档案查询列为重大项目招投标的前置程序,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885次,保障政府投资和项目资金安全。2017年2月,我院被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全区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二)践行宗旨,保障民生民利。强化民生检察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通过“预防+邮路”、“六个一”等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2件案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优秀案件”,“检察官联络办公室预防机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优秀预防事例”。深入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平安同心、法治同心建设,批准逮捕36件47人,提起公诉51件60人。2017年3月,我院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区公诉工作先进集体”。
二、强化社会担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保障全县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共受理各类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02件14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9件12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87件24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78件224人,有罪判决率为100%。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决定不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3件27人,办理不批准逮捕复议案件2件2人,维持原不批准逮捕决定2件2人,决定不起诉9件16人。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措施,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平台,强化检察长接访、下访巡防、首问责任制,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9件115人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9件42人,办理交办案件3件,刑事申诉案件4件,国家赔偿案件3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4万元。2017年10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二)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全面加强反腐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其中,大要案1件1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6件12人(含积案1件3人)。查办全区首例动物检疫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1件3人。围绕扶贫涉农、棚户区改造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运用预防调查、检察建议、法律讲座等形式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系统性、行业性腐败的分析研判,完成预防调查分析报告2份,案例分析3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讲座10次,3000余名干部群众接受警示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三)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的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2件2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5件5人,依法纠正漏捕5人、漏诉2人。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77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提起抗诉案件1件。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在县法院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4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监督案件8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机关移送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生态资源等刑事案件10件11人。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回头看”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监督司法机关将3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3件3人,对220名监外执行人员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份。2017年5月,我院驻所检察室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强化法治担当,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能力建设
(一)坚持加强学习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通过业务考试、理论研讨、实务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检察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监督意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和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文明规范司法并重。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持续纠正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
(二)坚持技术支撑与完善制度相结合。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分级保护系统,实现司法办案网上运行、网上流转、网上办理、网上监督,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积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律师接待和查封、冻结、扣押、处理涉案财物等规定,受理并向业务部门流转案件346件376人,随案移交涉案物品840件、赃款30.1万元,网上受理辩护和代理预约13件,接待律师阅卷24次,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8份,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2017年2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坚持强化监督与主动公开相结合。自觉接受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价分析,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2次,评查案件346件,案件评查率为100%。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8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82件,重要案件信息51件,刊发新闻稿件168篇,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343条。
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忠诚可靠,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深刻学习领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积极转变检察工作方式,更好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努力营造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院党组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干实事的能力。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通过检察官论坛、科室例会、疑难案件研讨会等形式,加强检察业务学习交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95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实行青年干警办案一线锻炼制度,定期轮岗交流,通过多部门、多岗位历练,一批优秀青年干警脱颖而出。1名干警被评定为全区青年检察人才,2名干警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2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4名干警在全国、全区、全市业务竞赛和理论研讨中获奖。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具有检察特色的落实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紧盯司法办案环节,紧盯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检务督查,通过常态化的监督和管理,有效促进检察队伍纪律作风的持续、稳步好转。
(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建立和完善符合司法活动规律和检察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对16名员额制检察官、24名检察辅助人员、8名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和职务序列套改,所有检察官回归一线办案岗位,凸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激发检察官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院领导直接办案规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36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有机统一,使检察权运行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有序。按照县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分、编制核报、人员转隶、线索移交、思想教育和政策阐释等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
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事项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及时向县政协通报,严格执行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策和决议,在做好年度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职务犯罪预防等专项工作,并按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改进。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办理,做到件件听取意见、件件报告结果。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等工作实现常态化。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和座谈4次,主动走访、通报工作70人次,提请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案件27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和全县人民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一是履行检察职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个别案件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四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还不能完全同步等。对此,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得当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总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理性务实为导向,坚持以规范司法为保障,坚持以提高质量为重点,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同心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集中宣讲辅导、专题培训班、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全面厘清发展思路,自觉更新检察理念,调高工作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推动同心检察工作全力追赶超越,以实际工作成果检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效。
二、以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为切入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服务大局促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强化监督促公正、维护法治树权威、化解矛盾促和谐等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研究制定《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等文件,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努力为我县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县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侧重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安定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依法严惩食品药品流通领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类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
四、以加强诉讼监督活动为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狠抓法律监督不放松,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突出对权力的司法保障,强化对权力的司法监督,注重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社区矫正等工作。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完善信访、举报、纠错、救助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五、以强化司法责任制为关键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县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做好工作衔接,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受理、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退回或自行补充侦查等机制,对职务犯罪精准打击,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在刑事诉讼环节的质量和效率,最大程度地体现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效,继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深化检察官员额制管理,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加快建设司法管理监督新机制,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检务公开等机制。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运用现代科技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加快建设“智慧检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着力点,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采取“党建+学习”、“党建+管理”、“党建+检务”等创新模式,以“三亮三比一创”为抓手,部署开展“机关党建推进年”专项活动,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切实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教育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检察官政治轮训制度,打牢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同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