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TONG XI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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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辅导暨专题警示教育会。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兴怀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三起高检院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五起检察人员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逢问必录”要求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根据通报中指出的问题,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马世雄就“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中常见的问题做了辅导解读,进一步严肃了记录填报要求。
去年以来,院党组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高度重视,逢会必讲,狠抓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全院“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已逐步养成,实现了应记尽记、应报尽报。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举措,作为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以扎实有力的措施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