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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开
2022-06-10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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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附件6
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主管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单位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 150 130.33 10 86.89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0 150 130.3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经费使用效益,拓展“四大检察”相关业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保障工作高效运转。此自评表聘用制书记员经费150万元。 根据检察业务工作性质,依法行使检察权,全面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完成年度检察业务相关工作,聘用制书记员支付完成86.89%。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指标1:书记员工资 150万元 133.33万元 10 9 辞职三人,导致经费剩余
质量指标  指标1:绩效考核分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结案时间节点 95% 95%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办案成本 150万元 133.33万元 10 10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挽回经济损失 90% 90%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社会安定度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公益诉讼案件数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10 10
可持续
影响指标
 指标1:检察官方便办案 90%以上 90%以上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聘用单位满意度 90%以上 90%以上 20 20
总     分 100 99
附件6
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体检费
主管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单位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16 8.16 8.16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16 8.16 8.1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吴忠市人民检察院38岁以上干警及退休人员体检费,为保障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有序开展,本单位38岁以上在职干警65人,退休37人,体检费合计8.16万元。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吴忠市人民检察院38岁以上干警及退休人员体检费,为保障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有序开展,本单位38岁以上在职干警65人,退休37人,体检费合计8.16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指标1:干警人数 102人 102人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体检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体检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干警体检费 8.16万 8.16万 10 10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挽回经济损失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干警健康情况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公益诉讼案件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10 10
可持续
影响指标
 指标1:办案效率 90%以上 90%以上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体检人员满意度 90%以上 90%以上 20 20
总     分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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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