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西吉县院 > 案件聚焦 > 正文
男子妄想挣大钱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获刑3年
2019-11-1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9-11-14

 男子张某在QQ群发布多张淫秽色情图片赚钱,日前经永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20岁的张某看到QQ群里有人发一些淫秽色情图片,从中看到了“商机”,他将别人发布的这些图片保存下来,又从网上下载了一些。2019年2月至5月,张某用其注册的2个QQ号码分别加入5个拼车群、兼职群,并在群内(群成员共计2685人)发布有淫秽色情照片的信息及相关图片,并以每条信息20元至68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售卖,共获利1000余元。经鉴定,张某传播的图片均为淫秽色情图片。

 检察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微信、QQ等通讯软件向他人传播淫秽图片、视频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刑事犯罪。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