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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捕慎诉慎押 释放司法善意
2022-04-0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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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少捕慎诉慎押”是党和国家确立刑事司法政策,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最大释放司法善意,实现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以“三举措”加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落地落实,通过多种手段促进社会和谐。

    高站位强化引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一是转理念,构建新格局。“少捕慎诉慎押”是加强司法人权保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司法的宽和、谦抑,有利于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通过学习“少捕慎诉慎押”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干警认识到“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的重大意义,转变“构罪就捕”、“以捕促调”等传统办案观念,更新司法理念,并将理念植入日常司法办案活动中。二是通过部门会议、干警自学等形式,对“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第一批)”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办案人员以“宽严相济”为指导,严把“少捕慎诉慎押”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审查案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使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强协助关口前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意见》印发后,我院与西吉县公安局共同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沟通,牢固树立“合作共赢”理念。一是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席会议,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上达成共识,针对轻伤害、交通肇事等情节轻微案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再报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将“少捕”阵地前移,从关口上降低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二是采取当面听取案件汇报、开展座谈等方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社会调查、值班律师制度等,作为社会危险性调查的参考,从源头上把控报捕案件质量 

    抓关键分类施策。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倡导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要求检察官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一是用好“核心指标”指挥棒,在办案中以“案-件比”为办案质效评价,以核心指标为基点,对标对表,调度分析,不断的改进提升和不断地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把好逮捕入口关。准确把握和适用逮捕的条件和标准,做到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通过认真审查案卷、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全方位严格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真正将“少捕”的司法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更新办案理念,将“慎诉”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充分利用公开听证制度,征求各方意见,促成当事人和解,化解社会矛盾。例如办理的马某某故意伤害案,充分运用不起诉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彰显了司法温度和司法力度。四是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在办羁押案件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以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轻罪案件羁押率过高、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等问题,推动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条件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将“慎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位检察官办理的每一个羁押案件中。

    2022年1-3月份,西吉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批捕案件15件21人,与去年23件25人相比,件数下降34.8%,人数下降16%;诉前羁押率为22.6%,低于全区平均值6个百分点;办理刑事和解案件3件,对3名被告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对2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这样变化的背后,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新期待,是司法实践呼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新理念,是西吉县检察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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