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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人民检察院20项措施服务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1-11-2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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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6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近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了《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产业振兴,促进山地农业现代化围绕人才振兴,促进乡村人才权益保障和素质提升围绕文化振兴,促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生态振兴,促进乡村美丽宜居围绕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治理水平提升围绕“四个不摘”,接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保障8部分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指出,要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中谋划,全面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县“两会”作出的各项决议,紧扣“十四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结合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抓好“四大提升行动”“四权改革”等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检察职能彰显检察担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富民强县步伐,让西吉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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