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西吉县院 > 西检动态 > 正文
【大学习 大讨论 大宣传 大实践】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四举措”助力生态环保问题排查整治
2022-09-0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2-09-05

  近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进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自治区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和西吉县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生态环保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西吉县委关于生态环保问题排查整治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按照自治区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定的主要内容,以集中开展“19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监督力度,及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整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问题,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保障生态环保问题排查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好职责分工,准确把握检察机关配合专项行动开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助力排查整治,防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积聚扩散履行好检察机关承担的监督职责,确保县委工作要求在检察机关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二是要积极能动履职。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围绕在河道、沟渠、塘坝、水库等乱采、乱堆、乱占、乱建、乱倒、乱排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同时要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两微一端”新媒体作用,从人民群众、人民监督员反映的问题中发现污水排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依法办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三是要强化协作配合。办案中要树牢运用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既要注重单位内部各部室的协作配合,也要注重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沟通,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等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保问题巡查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在监督的同时积极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四是要持续跟踪问效。对已经办理的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公益诉讼案件,要开展常态化“回头看”,逐一核查整治是否属实,坚决杜绝纸面销号、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持续跟踪监督,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