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XI J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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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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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黄河宁夏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会同西吉县水务局制定了《黄河西吉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有效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加强黄河支流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西吉县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推进黄河西吉段水资源保护,8月9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会同西吉县水务局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工作。
此次巡河主要围绕河道环境是否存在“乱堆、乱占、乱采、乱建”等问题开展。巡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葫芦河、老堡子河新营段进行实际查看,详细了解河道行洪、河道环境等情况,对域内是否存在妨碍河道行洪的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巡查。通过巡查,发现部分河道存在随意倾倒垃圾、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等现象,巡查组现场办公,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监管责任主体,研究解决方案。
近年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对接河长办及有关行政机关,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自2020年以来,联合水务部门巡河20余次,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葫芦河、清水河、滥泥河、祖厉河、马莲川河、什字路河等县级重点河流及震湖和水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件,立案15件,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0公里,有力促进了全县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河道行洪通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工作,加大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助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生态环境,守护河流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