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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物丨杨艳:不忘检察工作初心,牢记检察事业使命
2019-05-30    来源: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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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杨艳,女,汉族,1988年2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20138月进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作为一名业务科室的年轻干警,杨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足于自己的岗位,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杨艳担任书记员期间,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之中,虚心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认真从同事身上学习业务知识和为人处世的道理

2015年以来独立办案362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52所办案件中,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4件117人,多发性侵犯财产类案件129件163人,重点打击的金融经济犯罪28件35人,赌博、毒品类案件51件55人,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1件1人。办理三人以上案件25件99人,审查起诉行受贿案件4件4人,其中3件涉及处级以上干部。办理有社会影响案件25件49人。近三年的办案量分别为135件、184件、66件,均高于所在部门人均办案数量。

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杨艳还主动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参与编写《银川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基本规范》;将兴庆区案件量大、案件类型复杂的工作压力转化为调研动力,以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复杂的侦查监督工作为研究对象,将法学理论知识与侦监业务实践相结合,以办案数据的变化为线索研究检察办案中理念的转变,独立完成调研文章大数据时代检察办案理念与方式更新——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为例

先后获得2014年银川市检察机关侦监业务竞赛中获“侦监业务能手”、2015年全市首届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侦查监督岗位职能竞赛二等奖、2015年度银川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竞赛二等奖;2016年度第四届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第一名,“全区侦查监督业务标兵”、“优秀答辩奖”,2016年度被评为兴庆区综合整治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获得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个人嘉奖一次。2014-2016年连续三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工作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杨艳同志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参与案件办理。克服办案期限短、案情错综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并有黑社会背景等困难,迎难而上,认真分析案情,并区分每个人在犯罪中的行为,勇于黑恶势力作斗争,逮捕5名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捕2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并列明补侦提纲引导补充侦查,既成功打击了犯罪,又有效保障了人权。

进入扫黑除恶专案组以来杨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审查证据,查微析疑,多次与公安沟通协调,充分保证案件的办理的合理性、合法性;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大摸排力度,深挖犯罪线索,严惩黑恶势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摸排,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工作业绩汇报上的办案数字寥寥几行,却是一千多个日夜辛勤工作的缩影。

对于检察事业,杨艳态度坚定而又心怀敬畏,“今后我也会继续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办案,将每一个经手的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用每一件案件捍卫法律的尊严,守护检察人员的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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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庆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