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NG QI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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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一次异地律师阅卷中,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与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通力合作,再次完成跨省异地律师阅卷。
6月27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一通电话:“你好!我这里是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受疫情影响,我院有个案件的律师向你院申请异地阅卷,可以请你们帮忙吗?”
接到电话后,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从推进司法便民、保障律师阅卷权和知情权的角度,第一时间对阅卷需求进行了研究,并及时回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同意律师异地阅卷。
随后,根据相关工作规定,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内部系统,将该案的电子卷宗推送至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下载并刻录光盘,并第一时间与案件诉讼代理人周律师和王律师预约阅卷时间。
7月1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通过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发送来的律师信息审核验证资料,对周律师和王律师的律师身份和阅卷材料进行了审核验证,并将验证材料传回确认。身份确认后,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帮助周律师和王律师完成了电子阅卷。周律师连连称赞“真没想到,咱这里能实现异地阅卷,而且速度还这么快,你们检察机关的司法服务真是太方便了!”
此次跨越1855余公里的异地阅卷,是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自疫情以来完成的第3例异地阅卷,既最大程度减轻了律师的奔波劳动和疫情期间感染的风险,也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益。
今后,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将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继续把保障律师阅卷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优化检察服务社会、为民司法的路径,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和职责,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