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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初见成效
2018-07-0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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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高检院和自治区院安排部署,大力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按照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在银川市检察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知要求,我院于2018年4月开始全面开展“三个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前期大量摸排线索,确定重点并实地调查取证后,发现辖区内某些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环保处理措施直排环境,导致厂区周边土壤、地下水、地表环境受到污染,最终流入黄河,对黄河水体造成严重污染,破坏黄河生态环境;某些企业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开凿自备井抽取地下水使用且未缴纳水资源费;某些企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违法开采地热资源且未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某些入网餐饮服务商家未依法在网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有一些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上公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存在有效期限过期等问题。

以上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院经过充分调查取证,经本院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审核并报上级院同意后, 2018年6月5日已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国土资源局、银川市水务局、银川市环境保护局提出7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尽快予以处理,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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