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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人民检察院首发“督促监护令”让家庭教育不缺位
2022-01-1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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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7

“感谢检察官,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过去对孩子疏于管教,疏于沟通,不了解他的内心想法,才导致他偏离了正确的道路,以后我一定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家庭的教育责任,充分发挥家长的教育引导作用,2022年1月11日,我院向六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加强家庭教育,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这也是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兴庆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督促监护令”。

阿虎、小马、小刚三人均为未成年人,2021年10月的一天,在阿虎的提议下,三人分工合作,将被害人的一辆摩托车盗走,并逃离现场。后将该摩托车变卖,所得赃款挥霍一空。检察官在办案的过程中发现阿虎和小刚的家庭均为父母离异家庭,平时对孩子缺乏关心和陪伴,家庭教育缺位,而小马的父母则是忙于工作,疏于对小马的关心与管教。检察官认为,正是因为家庭教育的缺位,才导致三名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结交不良朋友,做出触犯法律的行为。

明明、阿华、大宝三人均为未成年人,2021年11月的一天,三人在放学路上临时起意,将被害人的电动车盗走。后将该电动车变卖,所得赃款用于上网、打游戏等活动。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平时与孩子交流甚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教育,对孩子的不良行为未及时管教。检察官认为,三名涉案未成年人此次触犯法律与家庭教育有一定的关系,其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一定的缺失。

检察官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2022年1月1日生效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依据,向以上六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在向监护人宣读完“督促监护令”后,检察官分析其存在的教育失职问题,认真讲解法律规定的父母抚养义务,充分阐明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就如何加强家庭教育提出要求,责令家长严格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向其说明不履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监护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疏于管教、疏于沟通才导致孩子触犯了法律,今后一定履行好父母的职责,多与孩子沟通交流,正确引导孩子,帮助他回到正确的道路。

家庭教育指导是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的重要途径。今后,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新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灵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教育缺位的涉案未成年人,及时对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针对教育理念错误、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引导和督促监护人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让爱和教育不再缺位,用检察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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