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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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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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重点大学毕业的宋某,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担任职员,因沟通协调能力强,热心帮业主解决问题,深得业主信赖。然而,他却利用这份信任,多次诈骗业主钱财172.9万元。近日,由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宋某犯诈骗罪一案,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宋某当庭认罪,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在许昌某物业公司,宋某系该物业公司服务的某小区三栋楼的楼管,负责电动车停放管理、楼宇卫生管理等。宋某有一个不良嗜好,喜欢赌博,为了偿还赌债,他利用业主的信任,多次实施诈骗。
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1月12日,宋某以代买小区停车位、合伙购买停车位转卖赚取差价为由,先后骗取王某、商某等38人共计172.9万元。案发后,宋某返还被害人石某2万元,杨某1万元,程某2万元。
宋某骗到的钱,会立即拿去赌博,曾两天就输掉80余万元。由于被骗人数众多,小区物业群内炸开了锅,被害人王某意识到被骗,随即向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报案。
“原本想着在网上赌博能赚大钱,谁知道钱没有赚到,又身陷囹圄,我对不起国家对我的培养,对不起家人对我的付出,对不起业主对我的信任……”宋某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