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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建议 全市餐饮单位门头牌匾得规范
2019-12-1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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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

 

 

门头牌匾是商家的脸面,也是一个城市市容环境、精神文明风貌的体现,但一些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为了吸引眼球,博取关注,在门头牌匾上标注隐晦、低俗、虚假的内容,诱导、误导消费者。

2019年9月,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银川市多家个体工商户,牌匾中以“叫了个鸡”、“叫个鸭子”、“麻辣啪啪啪 想要?就叫我”、“床吧”等隐晦内容作为宣传,吸引消费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良好道德风尚,同时还不同程度存在营业执照和牌匾名称明显不一致、超食品经营许可范围违法经营等问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全面履行监管查处职责,对上述个体工商户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整治,净化市场经营环境,维护良好道德风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营活动的全面监管。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餐饮单位门头牌匾标识排查整治行动。要求餐饮单位门头牌匾标识必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不得含有夸大宣传、低俗宣传的内容,不得含有诱导、误导消费者的字眼,不得超范围经营;对203家疑似有夸大宣传的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27家存在不规范门头牌匾的餐饮单位进行清理移除。为了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向市审批服务局、市综合执法局致函,商请上述两家部门对门头标识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加强协作配合,力求取得实效。

当前,我市正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关键期,不规范门头牌匾将给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

检察官在此提醒餐饮单位,应严格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不做虚假、低俗宣传,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食品卫生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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