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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2018-06-1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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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5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7日在西夏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殿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与会的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盯西夏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四级政法、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2235”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西夏突破”发展大局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一、着力履行司法办案职能,服务经济社会促发展
   坚持司法办案为中心,围绕“西夏突破”发展大局,紧扣“全域西夏”理念和“五城一心两翼”空间发展战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查处力度。紧紧围绕西夏区“五城一心两翼”空间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和惠民措施,组织专项行动,突出查办权力集中的工程项目、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招投标、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改制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职务犯罪。探索并建立了责任相对明确固定的专业化侦查破案小组和预防职务犯罪小组。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5件26人,立案侦查8件17人,同比上升60%和30.7%,大要案3件,其中贪污贿赂案7件12人,同比上升133%和20%;渎职侵权案1件5人,人数同比上升66.7%。侦结并移送起诉7件11人,已作出有罪判决4件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76.6万元。开展预防调查4次,完成调查报告3篇。开展警示教育宣传13次,开观摩庭2次,开展预防咨询10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71次。立案查办了贺兰县原土地管理局局长谢某某、陈某某等5人滥用职权一案,均已移送审查起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刑事犯罪打击力度。高度关注,认真研究我区加快发展中反映在司法领域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态资源等犯罪。依法查办的宋某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受害高校学生近百人,有效保护了大学生合法权益。依法审查了郭某某污染环境等一批新类型犯罪案件,保障了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共审查批捕136件187人,不批捕38件65人,无错捕、漏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284件373人,同比上升33.76%和30.27%;提起公诉272件351人,同比上升37.3%和27.6%,不起诉12件22人,没有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始终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坚持对自侦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侦监科对自侦案件立案后提前介入一周,公诉科对自侦案件侦结前提前介入10天,分别提出引导侦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的意见建议。依法提出抗诉的霍某某盗窃一案,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被害人异议较大,抗诉后二审改判,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提前介入侦查58次,纠正漏捕21人,纠正漏诉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10人,撤案6件15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全部被采纳;提请抗诉5件12人,全部得到市院支持,改判2件2人,发回重审3件10人。提出检察建议49件,全部被采纳,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新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行监督规则》,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把好监督边界,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全方位的监督上来。开展交叉执行监督,抽查金凤区法院民事执行案卷500余件,监督案件1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8件。共发检察建议书21件,全部被采纳,发再审检察建议书采纳改判1件。
   强化“轻刑快办”机制的落实。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制度》和《公诉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的规定》。严格审查,优先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轻刑快办”案件,对于不符合“轻刑快办”的案件在七日内终止“轻刑快办”程序;对于启动“轻刑快办”的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尚未正式移送前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案情。采取各自归口,“繁简分流”,专人专办的模式办理轻刑快办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轻刑快办”文书制作,提高办案效率。共启动“轻刑快办”案件34件34人,其中经审查自行启动18件18人,平均审查期限缩短至4天半,所有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二、着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松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严格遵照自治区院、银川市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自年初以来,全面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们以 “三精办案”的举措,按照 “三结合三突出”的要求,从自身执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能入手,紧紧围绕十个方面的整治内容,深入开展查摆整治工作。各重点部门共查摆不规范突出问题十个方面39条,制定整改措施39条,全部完成整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创新引入第三方评卷机制,邀请10余位专家、律师,召开了“规范司法监督员评查案件暨征求意见会”,选取在辖区有一定影响的抢劫、强奸和贩卖毒品等八类典型案件,围绕案件的社会风险评估、办案流程和案件文书等重点方面开展评查,共征求意见建议21条,查找不规范问题14个,此做法被高检院转发。采取“五查五保证”的评卷流程,与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结成案件互评小组,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严格把好程序、卷宗和文书关,共评查案卷380件,其中378件优秀,2件不合格。
   三、着力强化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依法监督见成效
   围绕“平安西夏,法治西夏”建设,强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依法治区。
   创新“123456”服务型窗口建设机制。紧扣区、市院和西夏区政法委关于加强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的要求,确立“123456”服务型窗口创建机制,推进控申接待大厅工作落实。设立控告申诉、举报、咨询答复三个窗口,统一受理群众来访、控告、举报、申诉;设置检察长接待室、候谈室、情绪疏导室、举报接待室,为来访群众提供贴心、全程和延时服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5件105人,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线索84件90人。检察长接待来访19件21人。开展法律宣传8场次,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44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6月,我院控申接待大厅荣获全市第一批服务型窗口达标单位。
   强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院党组多次研究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成立了西夏区“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与西夏区政府联合制定出台了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 召开了西夏区“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率先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目标考核。目前,辖区19家行政执法单位确立了工作专干,完成了与西夏区公安分局、国土分局、人社局等7家单位的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与另外8家执法单位实现数据对接,共计录入行政处罚案件601件。依托“两法衔接”工作管理平台,围绕贺兰山森林保护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链和银川市西线旅游观光带,加大对辖区生态环境和优势产业链的保障力度,有效保护了贺兰山沿线的生态资源环境。
   深化检务公开上台阶。以“优质、便捷、高效、为民、便民、利民”六项标准为要求,加强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成立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案管、综合、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将重大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责任到人。将检务公开大厅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上墙,公开检察人员行为规范,亮出承诺内容。在检务公开大厅推行电话预约阅卷、电子档案查询、案件办理流程公开等一站式服务,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44件,重要案件信息40件,法律文书142份。
   四、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塑形象
   以“三基提升”工程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制定了《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切实履行院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各项工作之中,坚持每季度班子成员和中层干警述职述廉述学,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每年进行两次廉政诫勉谈话。认真落实“五严”措施,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40余项,努力建设团结、高效、务实、清廉的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
   实施“三基提升”工程,增强班子队伍战斗力。深化基本规范提升工程,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等读本,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深化基本技能提升工程,组织开展了侦监、公诉、案管等业务部门规范司法考试,共参加区、市检和西夏区组织的各类培训30余次,参训人员达50余人。我院检察官代表队在全市第二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中荣获三等奖。深化基本素养提升工程,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赴革命圣地井冈山接受红色传统教育。今年我院有2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取得司法考试A证1人,C证2人。有3名干警入选全区检察机关青年人才库。
    打造文化育检特色化品牌,提升检察职业素养。坚持以先进文化提高队伍思想境界、职业操守和法律素养。继续发挥“道德讲堂”、“检察官论坛”和“检察文化沙龙”三大平台的作用,提升素质,凝聚智慧。建设西夏区检察院“检察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满足检察机关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需要。开通了“两微一端”宣传平台,今年以来在国家级和区市级报刊杂志上刊登宣传稿件118篇,利用西夏检察微博、“印象西检”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共计1500余条,微博粉丝数达到5539人。我院服务型窗口建设做法被《睛彩宁夏》频道采播。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重要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观摩庭审、进行执法检查。将群众普遍关心的案件庭审现场前移至社区、学校等,增强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2项,有两名干警荣立二等功,一名干警荣立三等功,四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嘉奖。但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西夏区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去年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执法办案的力度仍需加大,突破案件的效率和能力有待提升;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检察队伍建设水平需要加强,专家型、骨干型人才较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西夏区人民检察院2015工作报告
名 词 解 释

   1、“2235”工作思路:“2”指努力打造“案件管理规范化”和“文化育检特色化”两个品牌;“2”指努力“实现两个目标”,即争创自治区先进基层检察院,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3”是指“三个上台阶”,分别为规范执法上台阶、检务公开上台阶、创先争优上台阶。“5”指五个强化、五个提升、五个到位、五项重点工作。具体是:强化服务,提升水平,确保精致化服务到位,努力实现执法办案规范化,着力推进“服务检察”、“民生检察”;强化班子,提升形象,确保精湛化创新到位,努力实现检察管理科学化,着力推进“阳光检察”;强化队伍,提升素质,确保精细化管理到位,努力实现队伍建设专业化,着力推进“素质检察”;强化业务,提升质量,确保精准化办案到位,努力实现办公办案信息化,着力推进“规范检察”;强化监督,提升自律,确保精心化维稳到位,努力实现文化育检特色化,着力推进 “文化检察”。
   2、“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3、“123456”服务型窗口创建机制:我院争创全区政法机关示范窗口单位的实施路径。即:实现1个创建全区检察机关示范性窗口的目标;推进2个重点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和重大事项公开;窗口人员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准时到岗、必须规范着装、必须规范答复;窗口干警提升“四个能力”,规范办案能力、释法说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践行“五项承诺”。 “心系群众、规范司法、有信必复、文明接待、服务一流”;推行 “六心服务”,热心为民、耐心做事、贴心服务、细心接待、爱心奉献、恒心处事。
    4、第三方评卷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律师等第三方,召开 “规范司法监督员评查案件暨征求意见会”,对我院办理的较为典型的案件开展评查。
    5、检察文化艺术中心:我院建设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对外宣传检察工作的重要平台,文化育检的具体表现,包括特色文化展室、院史陈列室、检察制度发展展室、检察文化长廊。
    6、“三精办案”:我院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要求。即:精心办案,促进规范司法向问题关门,养成严谨的习惯。精细办案,促进规范司法向粗放问责,注重细节把好关。精致办案,促进规范司法向精品迈进,培育扎实的作风。
    7、“三提前、三跟踪”:“三提前”是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诉讼监督前移,指“提前沟通、提前介入、提前引导。“三跟踪”是对办理的案件进行监督复查,指“跟踪监督、跟踪落实、跟踪服务”。
    8、“轻刑快办”机制:检察机关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即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那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以实现快速办理案件的要求。
    9、“个十百千万”工程:创建预防职务犯罪一条街,立案办理十几人的职务犯罪案件,查访百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千个基层组织,走访万名群众。
    10、五查五保证:我院案件评查机制。即:认真自查,发现问题,保证卷宗规范;细致互查,多找问题,保证文书规范;严谨复查,解决问题,保证结果规范;严格评查,紧盯问题,保证流程规范;严厉抽查,减少问题,保证责任规范。
    11、终结性法律文书: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具有否定性或者终局性且不得具有保密内容的诉讼性法律文书,范围包括“不立案通知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和“不起诉决定书”等。
    12、5+4+1服务模式:在控申接待窗口实行5+4+1接待模式,即:周一至周五由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接访,由控申科4名干警负责日常接访,每周五全天由一名年轻干警到接待室轮流参与接访。
    13、四个优化:我院服务型窗口建设新标准。即,优化学习培训,建设学习型窗口;优化业务流程,建设高效型窗口;优化内部管理,建设服务型窗口;优化接待环境,建设功能型窗口。
    14、“五严”措施: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积极争先进位;严格执行办结期限,真正提高效率;严把司法办案质量,防止错案发生;严盯工作考核标准,关键节点推进;严守五项纪律规定,提升公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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