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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1-01-2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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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西夏区四届人大五次

件(1 8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11在西夏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安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与会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西夏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主动投身西夏建设新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推动法律监督新发展,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新成效,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西夏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切实服务大局,把提高政治站位落到实处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及西夏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精准履职,服务大局。

把准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大局。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扎实落实《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助力平安西夏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依法严惩“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犯罪,办理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类案件16件53人,结合我院邪教案件集中管辖的办案优势,深入分析“法轮功“三赎基督”等邪教传播手段呈现的新特点并形成情况专报,为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保障防疫创城双促进。面对年初疫情严峻形势,第一时间成立党员志愿先锋队,全院干警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先后完成三批次入户登记,捐赠一次性医用口罩1500个,捐款6750元。针对公民个人信息登记管理漏洞向西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情况反映》,得到了西夏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性批示。同时,组织干警下沉包抓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900次,完成交通志愿服务400余小时,积极为包抓社区提供物资保障及经费支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创城工作

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攻坚克难,严格依法办案,确保质量效率。出庭支持公诉吴某11人、程某某12人涉恶案件,对程某某等12人涉恶案件提出抗诉,其中2名被告人刑期得以改判。强化“打财断血”工作,督促公安机关跟踪、追缴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财产48万余元。坚决贯彻“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不断加大“打伞破网”力度,移交涉黑涉恶线索30条、“保护伞”线索33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进一步推动案件办理、检察建议、长效常治建设等工作,通过“回头看”制发检察建议2份,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移送工作制度》等10项制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得以持续巩固。

增强政治自觉,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举办“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积极搭建检企服务平台,与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在司法办案中坚持平等保护,突出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9件最大限度减少办案活动对国营及民营企业正常经济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我院对1家私立医院及1家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保证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忠诚履职担当,把维护一方平安扛在肩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

忠诚履职,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4302人,同比分别下降30.6%、40.2%,依法批准逮捕109171人,同比分别下降52.6%、55.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7393人,同比分别下降25.4%、37%,依法提起公诉259414人,同比分别下降26.6%、15.5%,无无罪判决。起诉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90件112人,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办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件6人,依法打击职务犯罪行为

依托办案,主动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打击经济金融犯罪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重,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共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12件40人,依法办理万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余某某等3人集资诈骗案等有影响力的案件。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将贫困户、事实孤儿、残疾人等作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依法开展司法救助9救助金额12.89万元。重点办理公租房、廉租房违法违规出借、转租、闲置公益诉讼案件,依法保障住房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起诉王某某等9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件5人,发现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条,依法办理非法排污、非法取水、野生动物保护等案件15件,以司法办案护航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关爱未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1376名从业人员开展了入职前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推动建立医务室+社区卫生站+辖区医院“绿色通道”机制。发出涉未成年人检察建议17份,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诉前检察建议2份;办理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件2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刑事案件10件17人。积极引入社会化力量,参与办理观护帮教18件,救助5名未成年人共4万余元创新普法形式,拍摄微视频《守护青春》《修复师》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三微作品”“优秀作品奖”。先后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29场次、西夏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现场实践活动6场次覆盖全区师生6000余人收到良好效果。

司法为民,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工作要求,除不具备回复条件的来信外,符合条件的11件来信均按照要求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在3个月内进行办理结果或者办理进度答复,提高了信访当事人的满意度。院领导主动包案,接访案件14件次。全力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办理各类信访件256件,妥善处置化解上级交办、转办案件2件无涉检越级访、进京访、信访积案及群体案件风险,顺利完成全国两会、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维稳任务。

三、加强良性互动,保双赢多赢共赢监督实效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果,切实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做强做优,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全年监督立案8人,监督撤案50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遗漏同案犯5人,纠正遗漏罪行17人,纠正漏捕漏诉后生效判决29人,纠正漏诉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10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共制发检察建议10份,涉及涉黑涉恶犯罪6份,普通刑事犯罪4份,均已回复并采纳。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发出口头纠正6份,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均已回复并采纳对法院已经生效的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2件,均得以改判。

  做精做深,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强化监督,提请抗诉2件,上级院已支持并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份,法院已采纳并裁定再审2件,改判2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62份,回复并采纳61份,1份未采纳。精准监督民间借贷、股权转让、金融借款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领域虚假诉讼5件。积极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发出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3份,均回复并采纳。针对井盖安全隐患、擅自放牧破坏生态环境、晾晒谷物及共享单车停放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份,回复并采纳17份,1份未到回复期;积极与法院建立健全虚假诉讼案件信息通报、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司法合力。

做稳做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积极争取支持,围绕区委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线索47件,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均回复并整改。重点针对城市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不匹配、驾校违规练车、盲道通行不畅等问题,督促市政、交警等部门整改,初步形成道路安全领域对铁路、公路、立交桥、机动车道、人行道的立体化监管模式。办理的疫苗安全及医疗输液瓶未规范回收利用案被评为全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办理的纸质利器盒存在安全隐患一案为原型拍摄的公益诉讼短片《“爱管闲事”的检察官》获得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微视频”奖,公益诉讼工作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显现。

做好做细,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西夏区司法局会签《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档案155件155人,未发现脱漏管情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活动,重点对2018年以来进入执行阶段的涉黑涉恶等“五类”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建立财产刑执行档案160件160人,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209件209人针对财产刑交付执行、社区矫正等情况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2份,均回复并采纳

  四、全面深化改革,把锻造检察铁军狠抓到底

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改革作为破解难题、提升能力、推动发展的关键,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稳步推进,“捕诉一体”机制运行良好。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一类案件或一个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检察官办案组负责。通过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检察官介入案件、引导侦查更加及时高效,实现捕诉无缝衔接。坚持放权不放任,通过随机分案、办案质量评价等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今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降低“案-件比”工作的精神实质,严格控制退查比例,刑事“案-件比”由上半年1:3.52下降全年1:1.85,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积极作为,认罪认罚工作持续深化。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定《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查办法》,通过“认罪认罚案件应用尽用”+“适用情况定期督查”双保险,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65件389人,适用率达87.6%。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真实自愿,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22人、不起诉62人。加强与法院沟通,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3.1%。

党建引领,打造本领过硬检察队伍。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定期研判,健全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党旗飘飘在疫线”“志愿服务·党员先行”等系列活动,通过学习研讨、组织参观、院领导上党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不断激发创业热情,凝聚奋进力量激励干警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全年共获得集体三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西夏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4个集体奖励,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级个人奖励20人次,“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等外探索和立法途径”等检察课题获自治区法学会课题结项。

  五、健全体制机制,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习惯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年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4次,接受银川市、西夏区两级人大对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3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精准化联络,全年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观摩庭审等各类活动37人次,检察工作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工作》精神,组织召开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活动座谈会,认真梳理律师代表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及时有效提供人民群众需要的法治产品。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邀请法学专家、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代表论证释法答疑,全年共进行公开听证8次,公开听证案件16件,进一步展现了检察透明度和诉讼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西夏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在服务大局方面,检察工作的前瞻性和精准度还不够强,对银川科技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贡献率还不够高;在司法办案方面,“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有待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需要进一步拓展;在法律监督方面,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相适应,监督刚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在队伍建设方面,干警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跟上形势任务发展需要,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短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即将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西夏区人民检察院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争创一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推进平安西夏和法治西夏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围绕中心、着眼全局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西夏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持续开展服务民营经济、绿色发展等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时刻保持政治敏感意识和忧患意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等方面的新需求,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切实维护区域政治安全,深化态势分析,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特殊形势下能够迅速启动、有效响应,确保检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聚焦主责、夯实主业,坚定不移建设平安西夏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用好法律手段、用足法治武器,切实将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两条检察工作主线做强、做实、做优,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审查引导侦查,加强对“小案”的精细化办理,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进检察监督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紧盯检察职能发挥,进一步优化监督格局。加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优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积极稳妥扩大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深化改革、强化监督,坚定不移提升执法司法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员额动态调整、追责惩戒等措施,紧盯内部监督,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靠拢,让改革相得益彰,努力使“案-件比”降到最低,助推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

政治建检、素质强检,坚定不移打造过硬队伍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培训研讨常态化,持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以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做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给检察人员带上“紧箍咒”、筑牢“防火墙”。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新的一年,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进取、担当实干,为西夏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努力为西夏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1.“一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4页第22行):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的基础上,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向教育部以最高检名义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2.“捕诉一体”机制(见报告第8页第4行):即一个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以及补充侦查、刑事申诉等,全部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负责。2018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审议通过,规定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遵循的原则,明确提出“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2019年,伴随着全国检察机关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的落实落地,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推行。

3.“案-件比”(见报告第8页第10行):是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所谓“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案-件比”的最理想的状态是1比1。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报告第8页第13行):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确立了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并增加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可快速办理机制、值班律师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规定。

5.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等外探索(见报告第9页第7行):检察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自2015年试点以来,基本固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故在以上四个领域以外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称为等外探索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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